(五)研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安全监管方面。省公安厅、省交通厅负责牵头研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省建设厅负责牵头研究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问题;省农委、省公安厅负责牵头研究加强农机使用安全问题;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负责牵头研究加强农村校车安全问题;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研究明确乡镇安全监管职责,解决安全监管上的体制性障碍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回头看”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落实“回头看”工作重点。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阶段工作方案》(吉安委办字[2007]27号)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一查省政府制定下发的《隐患排查方案》和《指导意见》是否宣传落实到企业,企业是否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并实施。二查排查出的隐患是否落实了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对新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三查今年以来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按照国务院493号令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四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五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冶金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电力等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并做到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六查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取得显著成效。七查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是否掌握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落实监控防范责任与措施。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八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九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12项主体责任要求。十查各级政府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
(二)加大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作触角向深度和广度延伸,扩大隐患排查整改领域和范围,把工作重点放在反三违、查薄弱、压事故、建制度上,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回头看”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把重点行业领域范围内的规模以下的小企业、隐患申报为零的企业和近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地方和单位做为重点,采取重新部署、重点指导、专项检查,以及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促使其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继续加大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力度,督查重大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应急预案五落实。要继续开展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力度。要紧紧盯住工作不力的地方和企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不走过场。对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93号令,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