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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改进机关会风文风规定的意见


  三、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一)严格文件审批。市总社文件统一由市总社办公室审核。市总社党委文件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党委委员签发,市总社文件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签发。以市总社党委或市总社名义制发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要经市总社党委会议或市总社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加快公文运转,实行限时传递。

  (二)减少文件数量。对上级下发的普发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可采用政务网、电话或其他便捷方式布置的,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发文;内容相近、体例相似、可以合并的不单独发文;只有原则性的意见,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时,不宜仓促行文,以避免一项工作多次行文。严格控制《工作通报》、简报的数量和分送范围。

  (三)压缩文件篇幅。上行、平行公文一般不超过2000字;下行政策性公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一般下行文用简要文字将事情说清即可。通报社领导讲话原则上都摘要印发,每期一般不超过3000字,两个以上领导讲话的通报一般不超过5000字。简报、信息要简明扼要,提高质量,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信息一般不超过500字。

  (四)倡导清新文风。各类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合工作实际,力求主题鲜明、文字简练,尽可能减少说理性阐述,不讲空话、套话,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建立制度,狠抓落实

  (一)建立会议季报和通报制度。在次季度第一周前,由各处室报上一季度会议情况一览表(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内容、规模、规格、经费来源和开支情况等),由办公室汇总后于月底前报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在次季度第一周前,由各处室报上一季度发文情况一览表(包括文件数量、字数及同比情况),由市社办公室汇总后通报。

  (二)建立会风文风督查制度。市总社改进会风文风情况由市社监察处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三)建立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制度。市社机关要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市社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改进会风文风的各项规定,带头开短会、讲短话、签短文,积极支持办会、办文部门严格把好会议和文件审批关,以实际行动带动全市机关会风文风的进一步转变。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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