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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2007年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六)推进亏损企业的调整重组,基本解决省属国有企业集团经营性亏损问题。对陷入困境的企业,逐一分析存在问题,区别情况,分类处理,促进增盈减亏。对于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加快实施破产退出;一时难以破产的,要先行安置职工,待时机成熟后,国有资产再实现退出。对因领导不力、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亏损的,坚决调整领导班子,促使企业走出困境。对于经营机制不健全而造成亏损的,通过产权多元化改革,促使企业转变机制,扭转被动局面。对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亏损的企业,在给予一定政策扶持的同时,加快推进改革重组步伐,同时保证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
  (七)引导企业突出主业和加强管理,增强企业活力。继续推进国有大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引导企业集中力量发展主业、突出主业、做强主业。围绕增强企业集团整体竞争力,进一步规范母子公司管理体制。以开展“企业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督导企业与同行业优势强企实施对标,提升管理水平,全力打造集约效益型、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安全型、诚信和谐型企业。
  (八)积极实施国有资本运作,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加强资源、资本、资产和资金统筹运作,实现资源有偿、资产盘活、资本升值、沉淀资金流动。继续发挥省国控公司的国资运营平台功能,通过战略投资、资产收购、资产托管和不良资产处置等方式,努力在融通建设资金、促进国企改革、降低改革成本、破解改革难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认真做好省属重点企业债务重组和打包回购工作。
  (九)创新国资监管方式,提高国资监管效能。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落实采取经济增加值(EVA)综合指标,全面优化和完善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财务监督体系,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财务风险。完善监事会组织方式和议事规则,积极探索分类监督的有效形式。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积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规范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结合国有资本调整和企业重组,积极推进省国资委对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全面监管。
  (十)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资源配置方面,按照先治理后整合的办法,逐步将司家营铁矿、承德钒钛磁铁矿、中关铁矿和蔚州矿区的资源配置给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进一步完善煤炭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办社会职能移交政策,逐步把企业所办社会服务机构移交所在地政府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省属亏困、劣势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扶持政策,降低改革成本,妥善安置职工。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配合,跟踪督导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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