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启动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 组成
指挥长:市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1名副秘书长,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局、林业局局长)、73111部队1名副参谋长、厦门警备区参谋长、武警厦门市支队支队长。
值班室主任:市防火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安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广播电视局、市气象局、厦门电业局、厦门移动通信公司。
2.1.2 职责
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各区政府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在本预案分级响应中另行规定。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有关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市防火办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科技大楼。
2.3 厦门岛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思明区、湖里区森林火灾的扑救指挥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园林局。
2.4 各区人民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
要按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3.预防、预警、监测、报告
3.1 森林火灾预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有防范地组织开展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