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开展整治活动的通知
(洪教体艺字[2007]49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企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
近日,《今日南昌信息》报道称,当前我市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令人担忧,并指出了学校食品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市政府办公厅也于日前下发了一系列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对此,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进行研处,并抓好检查落实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现就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开展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共同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明确职责,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校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要借鉴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共同研究制订、完善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要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之中。
三、加强预防控制,严格学校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卫生部门的支持,共同指导学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要将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安排必要的课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使防病防疫知识深入人心。要督促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增强防病抗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