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评选2007年度全省农机化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辽农机[2007]52号)
各市农委、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农机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农机组织创新、科技创新和经营体制创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和梯次推进”的工作方针,激励全省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工作,开拓进取,不断促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省局决定,开展2007年度全省农机化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省、市、县从事农机化管理工作的单位;
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级从事农机化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奖种
先进集体分为:农机化管理工作标兵单位,农机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分为:农机化管理工作标兵,农机化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机化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
2、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协作,诚信友爱、求真务实,充满活力,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本年度农机化工作各项指标均名列前茅,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和农机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农机化法规和支农惠农政策有重大突破,农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农机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农机经营效益不断增加。
(二)先进个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