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Ⅱ级停电事件,由自治区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授权自治区电力公司向有关单位和公众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1.1 各电力企业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
5.1.2 各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和完善电力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1.3 各类电力用户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订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
5.2 装备保障
5.2.1 各电力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电力抢修物资。
5.2.2 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5.3 人员保障
加强各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 宣传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2 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3 演习
自治区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协调组织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7 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