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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因电力生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宁夏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及以上,50%以下;
  (3)因突发事件造成银川市减供城市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70%以下;
  (4)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宁夏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30%以下;
  (5)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宁夏电网 40%及以上,50%以下容量非计划停机。
  (6)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宁夏电网、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4 应急响应

  4.1 I级停电事件响应
  4.1.1 事件报告
  (1)发生I级停电事件时,自治区电力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自治区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根据严重程度,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4.1.2 事件通告
  (1)发生I级停电事件后,自治区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开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I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级政府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1.3 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I级停电事件 (应急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自治区电力调度中心和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并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的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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