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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意见的通知

  (四)加快培育一批高新技术商标品牌。重点扶持生物制药、能源、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争创知名商标品牌,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特有商标。
  四、主要措施
  (一)制定完善发展规划。自治区工商局牵头商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宁夏著名商标”培育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对我区企业的商标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紧紧围绕商标战略发展目标,确定培育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梯队企业,把资源、资产、资金和政策相对集中到有成为驰名、著名商标潜力的企业上来,推动企业制定合理的商标经营战略,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质量效益,加强对品牌的包装、推介和保护,扩大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争创驰名、著名商标。
  (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实施商标战略的主体。引导各类企业着眼于长远发展和提高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灵活运用商标战略、资本运营战略、品牌全球化战略等,进一步创新品牌,提高质量,增创优势。把商标信誉作为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鼓励企业利用商标增强市场竞争力。宣传引导企业不仅要在国内注册,还要在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注册,并尽快以企业的字号或商标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域名,逐步实现企业字号与商标名称的统一,在更高层次上整合企业商标资源,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重点支持一批发展势头强、后劲足、效益好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品牌效益。
  (三)引导企业积极申请商标注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动、引导、督促和帮助自然人、企业和其它组织,积极申请商标注册,提高我区注册商标总量。鼓励各市、县(区)利用知名品牌、传统品牌、当地特色和优质资源,扩大注册商标保护范围,引导企业申报、争创著名、驰名商标,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各类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广大农户的商标法律意识,鼓励、引导其积极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加强对涉农注册商标的管理,指导涉农企业和农民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积极发展商标中介组织,成立自治区商标协会,为会员企业开展争创商标品牌前期辅导和维权服务工作,指导会员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商标代理市场监管,规范商标代理秩序。积极发挥商标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构筑以宣传、推介、咨询、运营、评估、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商标战略实施服务体系,采取定企服务、跟踪帮扶的办法,积极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
  (四)认真做好著名商标的评定工作。自治区工商局牵头商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完善《“宁夏著名商标”认定管理保护办法》,建立和规范商标品牌的培育、储备、推荐、认定、保护和管理机制。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商标品牌的评价认定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和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评价和动态评价为主,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搞终身制。各级工商部门要通过著名商标的推荐和认定工作,帮助企业增强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识,普及相关知识,了解争创著名、驰名商标的运作程序,健全商标信息查询和交流服务体系,协助企业收集商标侵权证据,整理、完善申报认定材料。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动态跟踪管理,强化著名商标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驰名、著名商标的声誉与价值。对以驰名、著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登记的,未经权利人授权,工商部门不予核准。对严重违反市场竞争规则以及出现其它重大违规问题的,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取消著名商标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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