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7]116号 2007年8月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
商标是商品的标志,是商标注册人的无形资产,商标品牌是一个国家、地区和企业经济实力、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广大企业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
商标法》,把商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作为保护知识产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争创著名、驰名商标,商标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目前我区拥有注册商标3772件,其中“宁夏著名商标”170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但与其它省市相比,我区商标发展水平还很低,存在注册商标总量小,商标品牌结构单一,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品牌的意识还不强,在国内外市场有重要影响力的商标品牌还不多,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在开拓和占领市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是顺应市场和资源不断向商标品牌集中趋势的必然要求,是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品和产业结构、提高企业和产业竞争力、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推进我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完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奋力开创我区商标工作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