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东北育才学校青年教师(住宅)集资建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东北育才学校青年教师(住宅)集资建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7]57号)
东北育才学校:
你单位《关于东北育才学校青年教师集资建房销售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2503号)文件精神,依据《沈阳东北育才学校青年教师集资建房住宅成本监审结论报告》(沈价成监字[2007]08号)成本监审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