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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101线三台至南部界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101线三台至南部界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7年11月22日 川交发[2007]66号)


绵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101线中江至三台至盐亭至南部界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绵交发[2007]2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101线绵阳境内全长103.57公里,其中:中江至三台段30.57公里,二级公路,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2]153号文批准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工程总投资8896万元(无偿投入2668.8万元,有偿投入6227.2万元);2004年,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20号文批准与三台至盐亭至南部界段公路合并为一个收费项目。

  三台至盐亭至南部界段长73公里,其中:一期工程三台至盐亭段43公里,二级公路,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1]211号文批准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期工程盐亭至南部界段长30.62公里,二级公路,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3]227号文批准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1999]346号、交路工函[2002]14号和绵阳市审计局绵审投意[2003]50号核定的预算投资为28420万元(无偿投入为省交通厅补助3120万元,地方自筹5861万元;有偿投入19439万元)。截至2006年6月,共收取车辆通行费1451万元,支付利息1318.6万元。经审查,同意该项目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工作由绵阳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统贷统还、统收统支、总量控制”进行管理。

  三、收费期限:从2004年7月6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正式收费从2007年12月1日起。该项目偿还完银行贷款即停止收费。

  四、收费站设置:在县道101线设黄林(K113+500M)、万安(K179+300M)2个收费站。原批准设置的永兴收费站于2007年12月1日撤除。

  五、收费标准单位:

                                   元/车·次

┌──────────┬─────┬─────┬─────┬─────┬─────┐
│        车型│ 一类车 │ 二类车 │ 三类车 │ 四类车 │ 五类车 │
│    标准    │     │     │     │     │     │
│ 区间        │     │     │     │     │     │
├──────────┼─────┼─────┼─────┼─────┼─────┤
│   黄林收费站   │  7.00  │ 14.00  │ 21.00  │ 28.00  │ 35.00  │
├──────────┼─────┼─────┼─────┼─────┼─────┤
│   万安收费站   │  7.00  │ 14.00  │ 21.00  │ 28.00  │ 3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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