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江苏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农机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和全面把握十七大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新理念来谋划农机化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农机化主要目标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形成推进农机化工作的合力。制订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评价标准,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围绕“两个率先”时序进度和“十一五”全省农机化发展目标,引入倒逼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机化发展水平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加强对农机化发展规律性经验的研究和总结,逐步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农机信息化,着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积极推行农机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网上办理,实现阳光政务。在全省农机系统大力弘扬“三创”精神,积极开展“三贴近”、“三满意”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创造力、凝聚力,树立农机部门的良好形象。
(十二)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补贴办法,增加补贴资金总量,不断扩大补贴范围;采用贴息等方式,支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以及从事农业机械服务的农民通过贷款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进一步加大对农机科技攻关、新技术和新机具推广、农机技术培训、试验鉴定及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投入;积极开展农机污染源排放普查和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试点,加快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步伐;扩大农机信贷和农机保险试点,将农机保险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解除广大农民购机的后顾之忧;积极落实农机场库棚用地按农业生产用地办理手续的政策,推动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对农机化的投入,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农机化投入机制。
(十三)着力提高农机科技创新能力。按照省委提出的要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力争率先成为创新型省份的要求,充分发挥我省农机科教优势,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与自主研发相结合,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当前我省农机科技创新的主要途径,通过继续筹办江苏国际农机展,以及实施农业“三项工程”等项目为引导,努力提高农机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强农机上下游之间的联系,组建农机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农机产学研推沟通合作的有效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逐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有机结合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争取相关部门加大扶持,择优培育一批重点农机科技型企业,承担或参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快新技术的综合集成、中试熟化和组装配套。建立农机科技示范基地,提高农机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切实加快农机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
(十四)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将农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农机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十一五”期间,继续深入实施农机“111人才工程”,扩大与四个省级农机人才培养基地合作范围,加大对中青年农机科技骨干、专家的培养力度;组织开展100名优秀农机管理人才培训。充分利用市县培训基地,扎实开展基层农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组织负责人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农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农机技能人才的培训,以农机学校或社会办学机构为依托,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争取将农机技能人才培训纳入省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2008年,全省力争培训农村和农机实用型人才8万人以上,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超过2万人。到“十一五”末,全省培训农村和农机实用型人才40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