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积极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面对农机跨区作业竞争日趋激烈、成本不断上升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农机跨区作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市场开拓,不断拓展跨区作业的内容和范围,稳步提高机手收入水平。鼓励和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本地作业服务水平,推行订单作业、承包作业等“一条龙”服务方式,不断扩大农机作业规模和范围,打造农机作业服务品牌,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2008年,全省实行机械耕整、种植、植保、收获“一条龙”作业服务、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增加20个以上,其中规模在5000亩以上的增加5个。2010年,全省实行机械耕整、种植、植保、收获“一条龙”作业服务、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服务组织达100个以上,其中规模在5000亩以上的达到20个。2008年,全省农机服务总收入稳定在150亿元,其中跨区作业收入达30亿元以上。
四、进一步完善农机化法规体系,提高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
(八)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各地要广泛宣传、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具有立法权的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机立法调研,争取当地人大、政府加强农机立法。要主动争取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江苏省农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九)积极创建平安农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素质,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农机执法规范化建设、“平安农机”创建三大活动,夯实农机安全监管基础,探索建立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在2007年的基础上,到2010年,全省再创建10个农机安全示范县、100个农机安全示范乡镇、1000个农机安全示范村,10000个农机安全示范机手。
(十)切实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立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快速应急处理机制,落实监督调解人员,强化责任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增强调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加大农机质量监管和打假工作力度,规范农机市场秩序,维护农机使用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基地建设,开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不断提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工作,努力提高检测水平,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质量、作业质量、报废更新和安全检测等地方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工作,实行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010年,农机维修点持证经营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