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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能力、业绩为导向,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全覆盖、可量化、可追溯原则,建立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标准、考核指标和测评技术。对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探索建立业绩考核和干部考核“两位一体”的综合考评体系。实施分类考核,对出资人代表,主要考核其职业操守、责任意识、决策水平、勤勉程度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重在出资人认可;对经营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其经营决策能力、市场应变能力、诚信守法表现和经营业绩,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对科技人员,主要考核其科技攻关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以及实际效果,注重业内认可;对党群工作者,主要考核其政治理论水平、职工信任程度、企业稳定状况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的能力;对高技能人才,主要考核其解决技术难题、掌握运用新技能新工艺的能力,以及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本。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各类人才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发挥好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

  (四)建立与市场接轨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和出资人监控指导的薪酬制度,将各类人才的薪酬与其岗位责任、能力、风险和业绩直接挂钩,逐步使企业负责人薪酬的市场化程度与负责人选聘的市场化程度相适应。对关键岗位以及引进的特殊人才,可以实行协议薪酬。建立优秀人才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重奖。强化政治激励和精神激励,优先推荐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参加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授予荣誉称号。充分发挥出资人监督、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监督约束功能,促进各类人才健康成长。

  (五)采取灵活方式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企业采取咨询、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入股、人才租赁、在国内外人才密集地设立研发机构等方式灵活引进紧缺人才,重点引进省管企业所需的高新技术、金融、贸易、管理、法律、资本运营和投资咨询等方面的高级人才。按照“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的原则,积极聘请和吸引国外专家,充分利用海外人才和智力。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联系合作,注重发挥人才市场、猎头公司的作用,掌握信息,积极拓宽引进人才的渠道。鼓励企业创建更多的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泰山学者岗位和优秀创新团队,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推行研发项目招标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以科技研发和项目建设为平台,加快高层次人才聚集。切实做好引进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在引进人才的同时,研究建立人才流失的防范体系。注重做好本土人才资源开发,盘活人才存量。加强与国内外大公司和知名高校的联合协作,加快培养省管企业主业紧缺人才,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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