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银行机构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1、继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九江”创建工作,完善创建信用环境考评办法,重点开展信用县(市、区)评比,通过对各县(市、区)信用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评,引导全社会树立起“诚实守信光荣”的理念,营建一个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2、各级政府要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
3、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进一步维护好银行债权,避免银行资产流失。
4、司法部门要创造条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率。
5、减轻银行的经营负担。对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抵押品的评估、登记、过户等税费尽量给予优惠和减免。
五、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不断丰富金融产品。
1、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新的信贷品种,满足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积极探索林权、专利权、收费权、经营权、供应链融资以及动产抵押等多种形式的信贷品种。
2、争取成为江西省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城市,在试点地区组织成立小额贷款组织,为中小企业、个体户等较难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经济实体提供新的融资方式。
3、积极联络在九江没有分支机构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来浔开办业务,为企业寻找资金增添一条新途径。
4、积极争取上级行扩大九江授权授信。进一步下放信贷审批权限,提高九江分支机构的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九江企业服务。对一些暂时无法直接提高审批权限的银行,积极与上级行沟通,开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的发展。
六、发展壮大担保中介机构,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要进一步发展壮大担保中介机构,发挥担保基金的杠杆作用。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发展。一方面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担保中心可持续性发展,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途径对担保中心注资,既可以由政府追加投入,也可以引进其他资金。
2、积极探索多种担保形式。对彭泽县农信社和水产养殖协会之间开展的“银会”对接担保模式进行总结,探索一条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互动双赢的担保模式。
七、建立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为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市政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奖励。考核、奖励办法如下:
1、市各金融机构当年信贷投放增长率达到本系统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再奖励人民币3000元;市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增长率达到全省金融机构平均增长率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再奖励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