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九江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7]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九江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
2007年九江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贯彻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历年发生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江湖堤岸崩塌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预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保证重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隐患情况
我市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发生,给灾区群众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威胁到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引发地质灾害的原因,一是地形地貌特征及地质构造因素,二是人类工程活动,如开矿、修建公路、切坡建房等。经调查,全市共发现规模大小及危害等级不一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000余处。其中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有36处,威胁3728人,房屋2000余间,潜在经济损失2211万元。2006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2处,损坏房屋106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3.2万元。受2005年台风“泰利”及地震影响,庐山风景区、星子县、九江县、瑞昌市等地去年仍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发生特点
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多发生在雨季,4-7月份降雨集中期将大量发生;枯水季节地下水位的快速下降、地下采矿、城市抽排地下水也会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造成农田毁坏,房屋开裂、倒塌,江湖堤岸崩塌;采石场等露天矿山边坡崩塌多与生产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