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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流通涉外口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流通涉外口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7]39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流通涉外口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

  九江市流通涉外口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流通涉外口国有企业脱困和发展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制定如下改革实施意见。
  一、企业情况
  流通涉外口目前共有54家企业(含11户供销社下属企业)尚未改革,涉及资产5.6亿元,债务11.1亿元,在册人员13378人(离退休人员4983人),预计资产变现7.48亿元,人员安置费用3.52亿元,偿还债务如按40%测算需4.44亿元,改制成本近7.96亿元,缺口0.48亿元(以上测算均未含改制费用)。
  二、总体思路
  坚定改革信心,加快改革改制工作步伐。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公开公正”的总体原则,用2-3年的时间,完成流通涉外口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通过规范化改革,使企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此外,还要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内紧外松,不搞大的舆论造势;掌握改革的主动权,立足早改,改彻底;因企制宜,最大限度地搞好职工就业;对待职工待遇,无论先改后改,一个政策到底;企业法人要把招商作为企业改制的根本途径,各主管部门要把招商是否成功作为企业领导人改制后安置的重要依据。
  三、改革规划
  (一)改制步骤
  流通涉外口的改革工作要按照“一次性布置,分步实施,整体到位”的步骤进行实施。在市国企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流通涉外口各单位的企业改制工作于2007年4月全面启动,做到成熟一个改一个,到2009年基本完成。
  (二)改制模式
  根据这些企业的不同情况,利用政府网络等相关媒体公布企业改革项目,要加快项目包装和对外招商。拟通过以下方式、模式进行改革:
  1、关闭注销。对一无经营项目、二无资金、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采取变现资产等形式积极筹集改制资金,妥善安置职工,落实债务后,注销企业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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