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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7]44号)


浔阳区、庐山区人民政府,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直有关单位:
  《九江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九江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升九江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把九江建设成为长江沿岸和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文化历史名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江西省文明城市、江西省卫生城市“五城”同创的要求,通过努力工作,争取逐年达到创建成功的目标。根据市政府“五城”同创的要求,今年开展创建江西省卫生城的活动。为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根据《江西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新形象,提高市民素质,改善投资环境为目标,促使九江城市面貌、城市建设和管理、城市卫生水平、市民文化卫生素质上一个新台阶,促进九江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把九江建设成为长江沿岸和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
  二、工作目标
  通过江西省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在爱国卫生管理、市民素质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除“四害”、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民意测验等十个方面达到江西省卫生城市标准,争取2007年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成功。
  三、工作任务
  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必须围绕创建目标,密切配合,确保创建任务落实完成。
  (一)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市政府《九江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关于继续做好“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工作的通知》三个文件和《江西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做好本辖区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各项工作。健全市容环卫机构,落实环卫经费,制定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垃圾、粪便处理技术档案齐全,认真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95%,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全市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保洁率达到100%;抓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清理辖区内流动摊贩、摊点、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堆放物品现象;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公共场所,特别是“五小”行业(小旅馆、小饭店、小食品店、小饮食店、小美容理发店)的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城区杀灭鼠、蚊、蝇、蟑螂活动,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社区健康教育,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识;加强公厕管理,禁止居民违章饲养禽畜;搞好集贸市场和郊区村镇卫生,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负责辖区亮化美化灯饰的建设、维护工作;组织拆除违章建筑。庐山区、九江开发区特别要进行十里河流域的综合整治,清挖污泥、杂草,清理河道,拆除违章建筑,抓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出入口路段的环境卫生整治,浔阳区做好辖区内单位、城区街道,旧城区边街小巷、里弄卫生,清除卫生死角,清理流动摊贩、摊点、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堆放现象。清除街道乱写乱画乱贴,整理街道空中管线,及时疏通淤塞的化粪池和排污管道,按时完成市政府要求今年新增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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