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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7]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九江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九江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9号)和《关于组织上报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赣发改工业字〔2007〕52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74次常务会议和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检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已出台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重点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展开自查自纠工作。使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促进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国家发改委等8个部门制定的《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重点行业的生产能力、工艺装备水平、产量、出口、效益、能耗、环保等方面情况逐条逐项开展清查。
  (二)清理我市在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生产能力、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并提出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综合措施及政策建议。
  (三)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按照国家发改委等8个部门制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符合政策,经得起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自查自纠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赵东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 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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