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规划的意见和措施。同时,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提出完成的时限,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省人口计生委将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五五”普法规划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和督导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要求,对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和依法治理进行总结验收,上报总结材料,认真总结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省人口计生委将对各地“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同时,准备迎接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普法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的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落实到位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站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及时调整充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健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大投入,确保普法经费的落实。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进行。
(二)狠抓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主动担负起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认真做好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中,统筹安排。要建立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人口计生部门中的政法、宣教、人事等职能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具体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职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要做好普法宣传资料的准备和普法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培训
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干部。培训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省人口计生委将定期举办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要注重兼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法律从业者和法律院校(系)师生,以及离退休的各类执法、司法人员积极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为人口计生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