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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五)始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把学习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密结合。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人口计生部门实际,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督察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行使权力;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的考核评估,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二是要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的通知》(冀法宣领[2006]4号)要求,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家庭”、“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市场”活动,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法制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用法律规范生育行为。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当中,引导人们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引导全社会树立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生育风尚。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具体安排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四季度)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面向系统、面向基层、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育龄群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有操作性、可行性的实施方案,纳入当地“五五”普法规划,并逐级上报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要及时召开全方位、多层次的动员大会,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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