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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八)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把德育放在首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对照国家职业标准,重点建设100个中职专业,130个高职专业,努力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课程体系。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把学生职业道德、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考核评估职业院校的重要指标。

  (九)加快办学模式改革。实施校企合作计划,全省销售收入亿元以上或职工1500人以上的加工型企业至少联系1所职业院校作为合作伙伴。“十一五”期间在全省重点企业建设100个职业院校师生实践实训基地。大力推行半工半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对成绩突出的职业院校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十)推动办学体制与管理体制改革。公办职业院校要积极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

  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十一)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以提高师德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为重点,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建立教师实践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和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聘用政策,逐步实现编制动态管理,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与聘任办法。“十一五”末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要努力达到16:1左右,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0%,50%左右的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十二)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16所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50所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十三)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在职业院校建设100个社会急需专业、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实训基地。

  (十四)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除人口稀少的县(市、区),每县(市)重点办好1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县职教中心),重点建设100个县级职教中心,使其成为当地整合职教资源、培训农村劳动力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

  (十五)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计划。在整合、优化和利用现有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的基础上,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增挂技师学院牌子,承担培养预备技师和技师的任务。

  四、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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