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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转发《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7、做好预算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监督法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的七个方面内容,加强对市本级预算和决算的审查监督,深化部门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工作,促进预算编制规范合理,科学透明。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
  8、着力改进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制度、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制度、审议意见的落实制度、整改结果的反馈制度。
  9、进一步落实监督公开原则。及时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审议意见,及“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0、加强信访工作。坚持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相结合,加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11、围绕“三大推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动一些重要工作的发展,逐步实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12、认真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原则的有机统一,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为国家机关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3、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提高议案办理质量。对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采取主任会议成员分别领衔督办议案和部分建议的方式,进一步促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健全办理责任制,提高代表对办理的满意率。组织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下半年对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14、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工作。继续做好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加强代表小组建设,不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及时通报政情,拓宽代表履职的渠道,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和服务
  15、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并完善常委会负责同志接待、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立法、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提高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
  16、建立健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制度,逐步开展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活动。坚持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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