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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转发《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转发《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发〔2007〕6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转发。

中共合肥市委
二00七年三月七日

  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

  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权,紧紧围绕中心和全市工作大局,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保障和推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完成立法规划任务,提高立法质量
  1、围绕实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今年计划修订《合肥市环城公园环境管理办法》,顺利完成五年立法规划任务。
  2、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常委会有关监督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确保监督法在我市的全面正确实施。
  3、认真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立法咨询员的作用,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广泛走群众路线,使立法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严格立法程序,坚持法规制定二审制和统一审议制,不断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4、做好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草案在我市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督工作
  5、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全年计划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计划、财政、审计、环境保护及其他方面的15个工作报告。检查“一府两院”对市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执行的情况。
  6、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动物防疫法》、《归国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合肥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围绕工业立市、重点建设项目、滨湖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进行视察;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相关调研,同时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相关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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