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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项目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原则,进行田块归并、土地平整、增厚土层、渠系配套、道路优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开发项目区内宜耕未利用地,复垦废弃地及集体建设用地。
  四、资金来源与安排
  初步测算工程总投资7亿元,其中造地需投资2亿元,耕地整理需投资5亿元。
  (一)县级工程实施资金由项目所在地筹措解决,资金主要来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县留成部分,以及中央分配给县使用部分;耕地开垦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央和地方以及社会各界用于土地开发和整理的资金等。
  (二)市级重点示范工程实施资金由市级筹措解决。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参考省财政厅及省国土资源厅规定另行制定。
  (三)工程资金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省、市、县分级安排工程项目资金,国家投资部分按工程施工进度,分期将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要求逐级下拨入项目承担单位资金专户。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开发办、市农科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管。项目区县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各级发展改革、农业、建设、交通、水利、林业、农业开发、环保、扶贫等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分别做好农田整理、村镇建设、农村道路、防洪水利设施、造林绿化、防治水土流失等方面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二)建章立制。要采取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项目运作、社会介入、科技支撑的运作模式,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决策、沟通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把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五个关口。建立健全项目法人、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项目公告、项目验收、资金管理使用和审计、廉政责任等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三)尊重民意。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从“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中真正得到实惠,不允许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四)广泛宣传。要加大对“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工程实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定期发布“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项目指南,向社会公开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地址、建设内容、建设周期、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等内容,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同时,对部分县(市、区)工程质量过硬、实施效果好、群众发自内心称赞的项目,组织相关部门考察学习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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