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水资源节约项目。一是贯彻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基本完成对运行超过50年以及老城区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的改造,全省设市城市供水产销差率不超过16.3%。二是在城镇全面推广生活节水器具。三是力争我省沿海缺水城市及珠三角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污水处理量的5~10%。(由城乡建设处负责)
2、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一是配合制定《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相关标准,强化污泥处置的管理,推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加强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建立良好的水循环体系。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试点项目,编制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引。(由城乡建设处负责)
(四)创新机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1、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一是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利废建材生产及应用比例,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落实5-10家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企业。积极开发和推广适合本地应用的新型墙体材料。二是切实执行国家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墙改基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建筑节能。三是推进第二批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落实2008年底前43个城市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由科技教育处负责)
2、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一是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并逐步延伸覆盖到邻近的村镇。重点宣传《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等国家政策和技术标准,推广广州、深圳市垃圾分类收集的经验。二是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新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统筹考虑周边乡村的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垃圾无害化。2010年,所有地级以上市都要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由城乡建设处负责)
(五)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
1、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配合建设部实施 “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示范”、“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节能降耗技术”、“城市综合节水技术开发与示范” 等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由科技教育处牵头负责,城乡建设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配合)
2、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主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能源服务行为,利用国家资金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为国家机关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由科技教育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