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承办人员和咨询电话;
(8)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受理投诉程序、处理结果等。
(9)县(市)人口计生局负责人及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
3、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
(1)《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摘要,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及接受孕检服务的相关规定;
(2)行政职权(社会公开部分)公开运行情况;
(3)奖励扶助对象、特殊扶助对象及其他奖励对象确认的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
(4)全乡(镇、街道办事处)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特殊扶助对象和其他奖励对象人数及落实金额;
(5)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项目及其他收费项目的标准及批准依据;
(6)本统计年度内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居)累计出生人数(分胎次及政策内、外);
(7)本统计年度内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居)一胎怀孕人数、持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人数和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人数;
(8)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
(9)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承办人员和咨询电话;
(10)乡级计生办负责人及省、市、县、乡四级举报电话。
4、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
(1)《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摘要,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及接受孕检服务的相关规定;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及办法;
(3)奖励扶助对象、特殊扶助对象及其他奖励对象确认的基本条件和奖励标准;
(4)各项奖励已落实人员名单及金额(每年初公开);
(5)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6)本统计年度内已生育夫妻名单(分胎次及政策内、外),对政策外生育夫妻同时公开其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
(7)本统计年度内一胎怀孕已登记夫妻名单及未登记夫妻名单,符合再生育条件申请生育夫妻名单、持有二孩生育证夫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