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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创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创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赣劳社就〔2006〕40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战略部署,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探索和尝试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创新工作思路,综合运用促进就业政策,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搭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设立创业指导中心,作为创业服务工作的载体和助推百姓创家业的孵化器,具体承担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创业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运作,力争在200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省和设区市创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省厅将对验收合格的每个给予10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现将《全省创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全省创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一、指导思想
  建立创业服务工作平台,是新形势下劳动保障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完善我省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是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倍增计划,推动百姓创家业的重要举措。创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服务宗旨,以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性为目的,通过提供“一条龙”的创业服务,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助推小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服务功能
  1、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开业指导和“4050”项目开发工作的通知》(赣劳社就[2003]52号)要求,开展创业项目的征集、引进、开发、评估和推介以及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建立工作。
  2、指导和协调所属行政区域的创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创业主题活动,并具体承担有关创业服务的统计汇总工作。
  3、拟定以创业项目为中心的创业项目执行人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创业项目经营者开展以创业理论(SIYB)培训和创业项目实务培训以及跟踪辅导为主要内容的特别培训。
  4、利用传媒、网络、信息化手段,向创业人员提供法规政策、创业项目、经营场地、技术产权、融资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创业信息服务。
  5、招募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指导专家、政策咨询专家,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队伍,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服务宗旨,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个性化的创业指导服务。
  6、协助办理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行政许可、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等相关创业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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