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九府发[200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意见》已经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意见
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是“民生工程”的第一号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和必然要求。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府发〔2006〕3号)确定了我市积极就业政策的总体框架。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后几年,我市就业压力将会持续增加,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的意见》(赣府发〔2005〕21号)精神,做好新时期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就业再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就业
(一)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步骤地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努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努力扩大就业
(二)加快经济发展,以发展促进就业。在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新型工业重镇、区域商贸中心、文化旅游胜地、开放港口城市”的战略中,坚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加快发展与扩大就业并重,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牢固树立发展意识,依靠发展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确定建设项目时,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问题考虑,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产业政策、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中小型企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