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创建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继续深化“四乱”整治,加大宣传教育和严管重罚力度。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和交警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发挥现场处罚的警示教育作用,教化养成,革除陋习,树立新风。
  5、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加大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教育,积极构建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加强信用监督,倡导诚信。
  6、在21个窗口行业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努力做到规范高效,群众满意。
  7、抓好先进典型宣传,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领导垂范

  能否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组织群众,创建首届全省文明城市,领导垂范是关键。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必须在4个方面为广大干部群众垂范:

  1、在深化提高认识上垂范,广泛有效地做好所辖班子和辖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
  2、在完成分解任务上垂范,协调所属责任单位认真实施,有序推进。
  3、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垂范,对分管的责任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亲自出面,创造条件解决。
  4、在正确处理单位、部门与创建全局的利益关系上垂范,所在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务必为民表率,取信于民。

  (二)三级督查

  1、市级督查:春节过后,市文明委组织督查组,对62个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逐条进行检查,通报落实进展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2、各区、各部门、各系统从元月起,每个月要对二级责任主体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力保各项指标落实。
  3、各街道和基层单位抓好经常性的督查考评工作。

  (三)严格奖惩

  1、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继续“把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并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具备正确政绩观、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
  2、对因人为因素丢分失分而影响创建“夺牌”的,届时如实公布,对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四)三县要加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和县城至合肥通道沿线的创建工作,为创建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五)积极争取省直部门支持。省文明委确定,省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材料审核”由省直相应的24个部门负责考核认定。我市与之对口的部门,要主动沟通、及时汇报,争取支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