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文明委组织力量对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逐条逐项模拟检查,准确掌握全市创建态势,并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突出重点,攻坚克难(2007年3月)
总的要求:对照省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难点,攻坚克难,把创建活动推向高潮。
1、市里重点指导协调、督促推进6项整治工作:
(1)各区和市卫生、工商等部门大力整治好经营性公共场所,尤其是“五小”(小饭店、小美容理发店、小澡堂、小旅社、小商店)场所;
(2)市公安交警部门切实整治好交通秩序;
(3)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继续抓好网吧、电子游艺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
(4)各区和市容部门深化“门前三包”、摊点、乱涂乱画、乱张贴整治,克服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5)各区、三县、市容和河道管理部门严明责任,整治好城郊结合部、老旧小区、城中村、河道卫生盲区死角等;
(6)各区、市工商、商务部门加强农贸市场日常监管,提高创建水平。
2、各责任单位都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梳理出本单位影响大的重点问题,采用集中战役的方式予以解决。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准备申报(2007年4月)
总的要求:巩固成绩,提升水平,备好资料,迎接检查。
1、各责任单位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提升水平,抓好特色创建。
2、市文明委组织人员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自评验收。
3、市文明办协调各责任单位准备好申报材料。
四、市民教育
市民群众是创建工作的主体,也是创建工作的最终受益者、评判者,必须把市民素质教育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着重做好7项工作:
1、结合学习型城市建设,在广大市民中大力倡导“五学一推广”活动,努力形成健康向上、崇尚文明的社会风气。
2、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在广大市民中深入开展“三做”(在社会做个好市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和“三管好”(管好自己的口,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手,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走不文明的路)活动,普遍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水平。
3、由市主管部门和各区牵头,抓好中小学生、窗口单位员工、外来务工者和纯居民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