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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2007民国防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2007年全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合办〔2007〕29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六月十一日

  2007年全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意见

  2007年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防教育法》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要求,在教育对象上,重点突出领导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和青少年学生;在教育内容上,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祖国统一为导向;在方法和手段上,着眼改革创新,完善教育机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增强国防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基地和舆论阵地作用,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为加强驻肥部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一、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国防教育
  各级要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指示精神,牢固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国防教育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充分认清国防教育所产生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源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要把国防教育与中心任务结合起来,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纳入创建学习型城市的重要内容,努力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要紧贴我国面临的安全形势,突出抓好国防安全观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激发他们关心支持反“台独”军事斗争准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把爱国之心转化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实际行动。要努力把国防教育与双拥共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扬“军爱民、民拥军”的光荣传统,进一步激发广大干群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第一季度,市国防教育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国防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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