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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统战部有关制度的通知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统战部有关制度的通知
(合办〔2007〕18号)


市直、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做好新世纪新阶段我市统战工作,根据市委要求,市委统战部近日制定了《市统战系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非公经济人士工作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经市委负责同志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市统战系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统战系统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努力开创全市统战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市统战系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在市委领导下,学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通报工作安排,交流工作情况,协同开展重要活动,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相互协作的统一战线工作机制。

  二、联席会议成员

  市统战系统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宗教局)、市台办、市工商联党组、市外事侨务办、市侨联组成。联席会议由市委统战部负责召集,参加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初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各参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抄报市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非公经济人士工作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增强合力做好非公经济人士工作,落实好统战部门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职责和任务,开展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引导他们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促进我市非公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市委统战部、市计委、市经贸委、市农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外贸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联、市综治办等。根据工作需要,亦可邀请市直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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