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调查,特别对山洪多发且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区进行重点调查,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要继续做好“两卡”的填制和发放工作,“防灾工作明白卡”每点一卡,“避险明白卡”受威胁的村(居)民每户一卡。对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区,要立即就致灾原因、危害现状、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分析,及早落实防治措施。
(三)落实汛前检查、汛期值班和巡查制度。 县(市、区)和地质灾害较重的乡(镇)、村三级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小分队。汛前重点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区(点)进行调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汛期要层层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昼夜专人值班制度,公开联系电话(市地质灾害值班电话:8231422、8297990,传真:8231422、8297963),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立即赴现场调查处理。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要加强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上报。各县、市、区汛后要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于10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附件:
泰安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 鲁 (副市长)
副组长:董树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相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高黎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德年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诚实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红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安增利 (市交通局副局长)
孙庆进 (市水利和渔业局副局长)
侯 力 (市农业局副局长)
乔建博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桂平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军峰 (市林业局副局长)
许光明 (泰山管委副主任)
尹燕鸣 (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兴强 (市气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