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治措施
1、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治。以避让为主,合理规范工程活动,杜绝或减轻人为诱发因素。具体防范措施:加强对周围群众的防灾教育,使群众掌握灾害突发时的自救方法;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牌,提醒人们自我防范;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测,对重点危险区实行专人不间断监测,雨季实行昼夜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尽快组织人员疏散;对小型或易于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实行安装防护栏或加固、支挡、引水等防范措施;退耕还林,减少人工梯田,坚决拆除泻洪坡上的梯田。对以下特别危险地段,要进行重点防范:泰山区大津口乡大津口岭陡坡(泰明路87km处,相对高度10-37米,坡长150-170米,宽3-10米,坡度58-80度);岱岳区下港乡西祥沟村泥石流(坡度45度,坡高180m,受威胁居民10户50人);新泰市羊流镇雁翎关滑坡泥石流(坡度30-60度,坡长80-100米,相对高差253米,流域面积10万平方米,松散物厚度0.5-1米,受威胁群众50户200人);岱岳区化马湾乡草茨村段峪泥石流(坡度40-60度,相对高差60米,流域面积10000平方米,松散物平均厚度约3米,受威胁居民8户30余人);宁阳县东庄乡北陈新村泥石流(坡度70度,相对高差230m,受威胁居民16户50余人);宁阳县葛石镇黄家峪崩塌、泥石流(坡度70度左右,山体上部裂隙发育,威岩耸立,相对高差240m,流域面积30万平方米,受威胁居民30户100余人);泰山区省庄-旧县水源地岩溶塌陷(涉及9个村庄,400余户1156人)。上述特别危险地段,要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并制定具体的防范应急预案,加强监测,设立警示牌,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
2、岩溶塌陷的防治。加强群测群防和日常监测预警,对已产生的地面裂缝、小塌陷坑及时填塞、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污染地下水;未来的城镇、生活区、工业区等工程建设要避开塌陷危险区;科学合理利用地下水,逐步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量,使地下水水位恢复到岩溶水顶板以上,并保持相对稳定。
3、矿山采空塌陷的防治。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加强塌陷区灾害防治。对矿山采空区的范围实施动态监测,及时预测预报塌陷区范围。城镇、工业等工程建设要避开采空塌陷危险区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将地质灾害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工领导靠上落实。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