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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发展步伐,调整旅游产品结构,拉长旅游产业链,尽快把我市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市政府确定2006年为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年,对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泰安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重点旅游项目的筛选、确定、督导、服务。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及时解决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开发重点和开发时序,分解目标,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进程。

  二、强化调度,加快进度。 为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市政府对项目实行月报表、季调度制度。责任单位每月5日前上报项目进度表,每季度5日左右进行项目调度,半年进行分析讲评,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市旅游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视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调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并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书面报送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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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督查落实,务求实效。 市政府督查室和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检查督导,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进度,务求项目早落地、早建成。各责任单位和分管领导,要集中人、财、物力,靠上工作,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
  四、明确奖惩,重点推进。 为使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有据可查、量化可比,达到奖励先进、督促后进的目的,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泰安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挂钩,并纳入责任单位干部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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