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获得2007年中国名牌企业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郑政文〔2007〕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对162类产品进行了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在中国名牌评价活动中,我市河南方欣米业有限公司方欣大米、郑州博大面业有限公司挂面、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宇通牌大中型客车、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少林牌大中型客车、郑州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星牌税控燃油加油机、郑州金苑面业有限公司金苑牌小麦粉、郑州海嘉食品有限公司神象牌小麦粉经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审,分别荣获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郑政〔2006〕12号)规定,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首次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的产品生产企业河南方欣米业有限公司、郑州博大面业有限公司各奖励50万元,对再次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生产企业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苑面业有限公司、郑州海嘉食品有限公司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