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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整治沿街建筑,规范户外广告。 沿街建筑和户外广告是城市容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和县城要开展沿街建筑整治,实施“穿衣戴帽”,规范户外广告。在高速公路、铁路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镇都要制定综合治理方案。该项工作2007年整治完成,其中,泰城2006年6月底要完成主干道临街建筑的整治规划,2006年底主次干道的户外广告整治完成。

  (七)修复地质地貌,整治风景区环境。 以城市周边地区和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已毁山体的修复和绿化。编制完成《泰安市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裸露山体、危岩治理规划》,对95处废弃采石场、点、坑提出治理方案,2006年完成东岳大街西段一线裸露山体的治理,2007年完成长城路、泰明路可视范围内和环山路两侧裸露山体的治理。治理河道采砂,整治河道沿线环境,实施河道绿化。各风景名胜区要加强管理,2007年完成风景名胜区的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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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实施畅通工程,规范交通秩序。 继续实施畅通工程,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治理沿街乱停车辆的现象。其中泰城在2007年建成足量停车场的基础上,规范沿街各类车辆的停放,实现出租车定点停靠,逐步淘汰客运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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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搞好污染治理、净化大气和水体。 推行清洁生产,推广燃气、集中供热等清洁能源。全面取缔市区内4吨级及其以下燃煤小锅炉和露天烧烤,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推行燃气出租车、公交车,2006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以南水北调东线沿线、淮河流域为重点,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和脱磷除氮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推进中水回用,创建节水型城市。继续整治城区河湖水面,清挖疏浚河道,实施清污分流,使城区河道水质变清,河湖水系两侧建设开放式绿地。其中泰城扩大市区集中供热范围,继续开展燃煤炉灶专项治理。 增加城区车辆禁鸣路段,采取有效措施,使交通噪声保持在70分贝以下。做好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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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品味。 以主干道改扩建、城市水系整治为重点,实施一批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各县市重点镇和中心镇要在2007年前完成。其中泰城2006年实施灵山大街、南关路、南湖大街、财源大街、通天街、教场街、科山路、车站街、泰东路、泮河、七里河的改造整治任务,2006年完成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工作,建成植物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各一处,完成泰城南部城乡结合部防护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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