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
(甘卫函发〔2007〕322号)
兰州、天水、金昌、酒泉、武威、定西、庆阳、临夏、陇南市(州)卫生局,厅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2005年,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各地要做好对孕产妇艾滋病的检测、咨询及上报工作,但此项工作未引起各地重视,许多措施落实不到位,需要认真改进和加强。为此,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孕产妇艾滋病抗体筛查工作
今年在原有6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天水市秦州区、清水县、武威市凉州区、敦煌市、岷县、广河县)的基础上,省卫生厅根据全省艾滋病疫情,按照《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甘肃省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在兰州市七里河区、金昌市金川区、庆阳市西峰区、定西市安定区、甘谷县、礼县6个县(区)启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请以上12个县(市、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完成医疗卫生系统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建立艾滋病筛查网络,做好孕产妇的抗体检测工作。
6个示范区综合防治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确定专人保管艾滋病检测试剂,经常询问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试剂免费供应情况,为所有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抗体检测服务。对造成试剂浪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收取艾滋病抗体检测费用的单位要罚没违法所得,给予通报批评。
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资金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由各县(区)卫生局组织协调,妇幼保健机构牵头,疾病预防控制配合完成。由省级组织集中采购的检测试剂目前尚未到位,请兰州市七里河区、金昌市金川区、庆阳市西峰区、定西市安定区、甘谷县、礼县6个县(区)先期自费购买快速检测试剂,以成本价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抗体检测服务,严禁加价检测。待试剂采购到位后,省卫生厅尽快分发各地,为孕产妇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二、做好艾滋病抗体阳性孕产妇的母婴阻断治疗及随访工作
艾滋病治疗药物已下发到各市(州)疾控中心保存,各地、各单位一旦发现阳性孕产妇,应做好咨询、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为孕妇提供合理的医学建议,选择流产或继续妊娠。尽快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免费为阳性孕产妇提供抗病毒药物治疗及母婴阻断措施,并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定期随访。
三、及时填报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