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组织实施“十一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各行业发展壮大。认真组织实施《厦门市“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厦门市“十一五”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等工业专项规划,确定各行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目标,推动各行业发展壮大。
推动汽车行业成为我市新的产业支柱。积极开展汽车行业作为厦门支柱产业发展的可行性研究,制定扶持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发挥比较优势,推进厦门建设世界级客车生产研发基地。以“金龙”、“金旅”品牌为主线,做强做大大中型客车整车、发展轻型客车和工程专用车;以汽车工业城为载体,发展汽车零部件配套业,做精做优汽车产业链,推动我市汽车产业尽快形成集聚效应。
促进光电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友达光电等项目建设,推动光显示器、光通信、光存储、光输出入和光电子应用产品发展,推进国家半导体照明基地建设。
积极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对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思路,制定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意见,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更好地凝聚产业相关要素,整合各类资源,推动我市软件、集成电路产业做强做大。
推动新型电子基础元器件产业发展。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电子专用设备仪器、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核心基础产业化项目等各类国家专项,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突出抓好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和平板显示器产业,推动我市集成电路企业资质认定工作,争取国家集成电路研发资金支持,大力推动厦门IC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集成电路自主创新技术体系;引导新型元器件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扩大生产规模、开拓国际市场,创建国家级电子元器件产业基地;发挥高端企业的带动作用,构建以平板显示为核心的产业链。
促进生物医药技术产业发展。根据国家促进生物医药技术产业发展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落实扶持我市生物医药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培育和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制药技术龙头企业,引导资金等要素投向生物医药技术产业,争取更多项目得到国家、省重点扶持。
加强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按照《厦门市“十一五”期间公共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医药储备要求,结合我市现有医药储备情况,编制下达2007年市级医药储备目录;根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设立并完善医药专项储备项目品种。组织开展省级、市级医药储备情况检查落实工作,确保医药储备工作有序开展。
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3、加大制造业招商引资力度
(1)开展厦台产业对接工作。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承接台湾优势科技产业西移,发挥高新技术龙头企业集聚效应,争取在光电、石化、新材料、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生物科技等领域签约大项目,吸引台湾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工业集中区。举办海峡两岸光电产业项目对接活动,推进两岸光电产业上、中、下游的合作、整合与联合,建立合作的规则与制度,共同拓展国内市场。组织海峡两岸装备制造业对接活动,建立沟通联络渠道,主动承接台湾装备制造业转移。
(2)继续推进产业链配套招商工作。调研电子、机械、化工等三大支柱行业产业链配套和需求重点,编制产业链项目招商目录。推动五大工业集中区和电子、机械、化工等产业链配套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在电子、汽车产业配套发达国家和地区举办配套招商推介活动;推动电子配套产品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招商,推动电子整机、元器件网上互动平台的建设。推动市、区上下联动,明晰产业发展重点,有效实现产业优势的扩张,产业劣势的填补与产业链的延伸。
(3)抓好工业项目生成工作。利用“9.8”、“台交会”等接洽平台,推动更多的制造业新增长点签约落地。加大与中央企业及国内大型强势企业合作力度,引导央属企业和长三角、珠三角大型企业来厦发展。深入研究国际产业转移的趋势和规律,努力营造一个综合成本低、产业协作配套条件好的发展环境,力争更多的跨国公司来厦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实施引优扶强战略,开放投资领域,大力吸引各地民间资本落户厦门,带动民营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4)促成现有企业增资扩产。重点支持利润转增资本项目,满足项目投产和企业扩张发展的各种合理需求,促使其尽快形成生产规模;采取措施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内涵扩大再生产。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市发改委、市外资局、市台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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