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挥区位优势,繁荣活跃服务业。
1、加快发展旅游业。按照“营造大泰山,开拓大市场,发展大旅游,构筑大产业”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泰山的核心带动地位,围绕构建“大泰山”旅游圈,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加大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农家乐”等旅游服务产品的开发;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加快推动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上档次、上水平;围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着力培植壮大一批旅游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提升旅游经济整体竞争力。
2、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培育现代物流市场和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中邮、泰安交运集团等物流企业;不断完善交通网络、信息网络、流通网络等基础设施;加强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建设。
3、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放宽市场准入标准,降低准入门槛,大力支持各种中介机构、代理机构、金融服务业、保险服务业、汽车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文体服务业、娱乐业等新兴服务业发展。
(四)拓宽生财、聚财渠道,培植扩大替代财源。 积极扶持建立信息平台,及时传递财税政策及信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产业政策、理财知识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开辟增加政府收入的新渠道,抓好城市资产运营,挖掘城市资产增值潜力;抓好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增加政府可用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资金投入及激励机制。
1、整合资金,捆绑使用。按照“统一管理、集中使用、规范运作、提高效益”的原则,将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整合为财源建设资金,采取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安排,支持引导企业发展。无偿使用资金主要用于各项政府奖励及贷款贴息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支出;有偿使用资金主要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型企业建设、节能降耗、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业产品研发、企业科技创新、出口产品研发、扶持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等。有偿使用部分借助于金融机构,以放大贷款资金总量的形式支持企业发展。
2、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市级财源建设的投入。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积极创新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合作模式。一是建立财源建设有偿使用基金。市级财政每年建立一定数额的财源建设基金,将该基金以担保的形式存入担保公司,协调金融机构放大贷款资金总量,支持企业发展。财源建设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扶持期限原则上为1年,确需延长的,报经市财政局、有关部门及贷款金融机构同意后,方可延期。对财源建设项目贷款应付利息,市级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部分贴息。二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市财政将选择1-3家金融机构承办市级财源建设项目的贷款,为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共同化解贷款风险,市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将视金融机构上年末贷款余额情况,按贷款余额的1%建立财源建设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三是继续实行鼓励金融资本参与财源建设的政策。凡是银行投入财源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按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贷款银行一次性奖励(在计算银行贷款增量奖励时相应剔除);自发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投入财源建设项目的资金,比照银行贷款奖励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