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豫建规园[2006]37号)
各省辖市,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邓州市、固始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
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建规〔2006〕49号)和《河南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意见》(豫建规园〔2006〕14号)精神,全面有效地推进我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全面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调控作用,促进城镇增长方式的转变,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河南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2006年河南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严格实施城市规划、保障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为目标,围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主要内容,突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推进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提高城乡规划部门工作效能,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 2006年度我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目标是:
(一)统一对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认识,督促各地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全面推开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省各地城乡规划效能状况,找出问题、研究对策,并在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更加有效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方法。
(三)督促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加强近期建设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政策措施,提高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
(四)督促检查各地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2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的意见》(豫政〔2005〕4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审查和监督管理,增强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