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劳社劳[2006]6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现将《江西省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同时将劳动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各设区市的实施方案请于2006年8月底前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附件:
1、企业工资支付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略)
2、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3号)(略)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三日
江西省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
劳动法》实施以来,我省劳动合同制度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和谐平安江西的建设,根据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3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改进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