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系统开展平安建设,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系统的实际,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设系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宏观调控的部署,加强分类指导,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督促落实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健全决策、管理、监督制度,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研究建立改善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机制。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发展城乡房屋租赁市场。
(二)进一步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规范拆迁行为,今年60%的省辖市要达到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标准。继续合理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依法拆迁。加强对拆迁中深层次问题的调研,继续完善有关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加强市场监管,防止产生新的拆迁矛盾纠纷,不断推进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落实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确保拆迁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补偿安置到位,被拆迁户能够得到妥善安置。做好《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贯彻落实,确保拆迁计划、补偿安置方案落实,从根本上减少补偿安置新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违法拆迁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拆迁市场秩序,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拆迁工作健康发展。
(三)继续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力度,全面完成清欠工作目标,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贯彻落实已出台的清欠政策措施,加大社会投资工程的清欠力度,促进建筑市场规范发展。加强预防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的建设,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形成新的拖欠。配合有关部门抓紧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补充完善建设资金、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担保等内容。大力发展劳务企业,杜绝以“包工头”方式承接业务。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配套制度。
(四)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是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不规范、出让金过高及私下转让行为。严格规范各项收费,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禁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收取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以及对城区运营的出租汽车收取客运附加费。配合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采取由企业、司机和乘客三方合理分担的办法,化解油价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会同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保护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