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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系统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分管领导:张德成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四、继续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力度,全面完成清欠工作目标,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贯彻落实已出台的清欠政策措施,加大社会投资工程的清欠力度,促进建筑市场规范发展。加强预防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的建设,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形成新的拖欠。配合有关部门抓紧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补充完善建设资金、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担保等内容。大力发展劳务企业,杜绝以“包工头”方式承接业务。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配套制度。
  分管领导:何雄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五、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是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不规范、出让金过高及私下转让行为。严格规范各项收费,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禁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收取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以及对城区运营的出租汽车收取客运附加费。配合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采取由企业、司机和乘客三方合理分担的办法,化解油价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会同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保护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分管领导:黄旭升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六、加强建设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住宅、市政桥梁和村镇建设等工程的质量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诚信体系,强化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从制度上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加强城市燃气、城市供水等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城市燃气、供水、桥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特别是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与应急能力。
  分管领导:何雄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处、人事劳动教育处,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市政管理部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安全监督站。
  七、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管理。大力推行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健全物业管理市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新建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比例达到100%,全年创建省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15个。健全和完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规范资金的归集、管理与使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落实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管理水平低、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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