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住户调查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漯统[2007]77号)
各县区统计局、农调队、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为了全面及时地反映现阶段农村社会和农民收支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及新问题,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国家统计局对2007年农村住户调查年报一次性调查表内容进行了修改,同时对2008年农村住户账页设置和编码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为保证农村住户2007年调查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和河南省统计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农村住户调查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数据采集、审核、评估、上报工作行为和程序,合理调配人力,责任到人,保证农村住户调查2007年年报和明年定期报表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住户调查专业人员要了解今年年报和明年定报变化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年报和定报工作。要认真学习新的农村住户账页编码变动内容,为更好地完成2008年农村住户调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认真进行报表的审核与评估
要按照要求对报表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一方面利用数据处理程序中的审核功能对数据进行全面的检查修正,另一方面更要对数据进行认真的定性分析评估,特别注意年报数据的纵向衔接,防止出现不同年份相同调查时期间数据异常的剧烈波动现象发生,确保调查数据能够真实地反映本地农民收入水平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三、报表的上报
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表上报内容、上报时间、上报方式报送资料,具体要求见下表。
2007年农村住户调查年报以及2008年定期报表资料上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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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名称 │ 上报范围 │ 上报内容 │ 上报时间 │上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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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年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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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报 │全部调查户 │A、D、R、S文件 │12月10日前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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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报对比表 │全县、区 │ │12月10日前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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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报告 │全县、区 │ │12月10日前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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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户调查工作总结 │全县、区 │ │12月10日前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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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8年定期报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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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季报 │全部调查户 │A、D、R、S文 件 │季末月20日前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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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季报对比表 │全县、区 │ │季末月20日前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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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报告 │全县、区 │ │季末月20日前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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