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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五、计分办法

  (一)基本分(满分为100分)

  责任单位基本得分=签约项目数量得分+履约率得分+开工率得分+资金到位率得分

  1.签约项目数量得分=(单位项目数-项目最少数)×10/(项目最多数-项目最少数),满分为10分。签约项目数量倒数第一名不但不得分还要从总得分中扣3分,倒数第二名扣2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

  2.履约率得分=(履约合同数/签约项目数)×10,满分为10分。履约率最低的不得分还要扣总得分中3分。倒数第二名扣2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

  3.开工率得分=各单个项目得分之和/责任单位签约项目数,满分为50分。

  单个项目得分计算:

  单个项目得分=形象进度得分+投资额完成情况得分。

  A单个项目形象进度最高得分为40分,其中:新上项目完成五通一平占比20%,完成七通一平占比30%,完成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占比50%,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占比80%,全面投产运营占比100%。利用原有厂房或设施改造类项目,完成改造及装璜占比50%,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占比80%,全面投产运营占比100%。服务业类项目比照以上二类项目计算分值。

  单个项目形象进度得分=该项目认定的形象进度完成程度(百分比表示)×40,超额完成按完成计。

  B投资额完成情况得分=(实际投资/该项目总投资)×10,最高得分为10分。

  4.资金到位率得分=(到位资金数/协议引资额)×30,满分为30分,列倒数第一名扣5分,倒数第二名扣3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超协议引资额完成按完成计。

  (二)加分事项

  1.引进内资1亿元人民币(含1亿),外资1000万美元(含1000万)以下项目不得加分。

  2.引进内资1-3亿元人民币(含3亿),外资1-3000万美元(含3000万)的项目,每个项目加5分。

  3.引进内资3亿元人民币以上,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加10分。

  责任单位总得分=责任单位基本得分+加分得分

  六、奖项设置

  设置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三个档次: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以上所需奖励资金按税收级次(部门按隶属关系)由市、县(市)、区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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