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别城市主管领导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视不够,了解不多,指导不力,没有将建筑节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致使一些城市建筑节能工作进展缓慢。
2.一些城市对建筑节能示范工作认识不到位,还没有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对建筑节能技术的研究、产品的推广、使用比较滞后。
3.对建筑节能宣传和培训抓得不紧,造成节能设计人员对节能标准、技术、材料认识不够,存在节能设计不完整或没有进行节能设计的现象,一些审图人员对审查内容和建筑节能概念不太熟悉。
4.部分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执行或擅自降低节能设计标准,造成建筑能源浪费,影响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学习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切实落实我省居住建筑节能执行65%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执行50%标准,完善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加大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力度。
(二)继续贯彻落实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文件中提出:-从200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县(市)开始全面执行节能65%的新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全省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开始执行50%建筑节能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政府机构要率先实行办公和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各地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将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和完善我厅建筑节能的十项制度:
一是施工图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告知性备案制度;
二是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使用认证制度;
三是纳入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中的节能验收备案制度;
四是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开发、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监管实施环节的问责和督查制度;
五是各类执业注册人员继续教育节能培训制度;
六是节能施工、监理、检测专项资质管理制度;
七是工程质量年度检查节能专项检查制度;
八是节能建筑认定和标识制度;
九是建筑节能统计报告制度;
十是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碰头会制度等。
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以上十项制度,切实保障我省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建设资源节约暨建筑节能的宣传与培训力度,抓好能力建设。举办建筑节能技术讲座、研讨和各层次培训班,着力提高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节能意识和管理水平。通过分期分批分类对设计及审图,开发及建设、施工及监理,质监及检测等有关人员进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和技术知识培训,完成国家对各类人员在年底前进行节能知识轮训的具体要求,不断增强执业能力。
(五)按照"试点引路、示范带动,积极推进、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对全省做好建筑节能专项试点示范做好试点引路,示范带动。各省辖市都要建设1~2项在省内具有先进水平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全省要建设2~3项具有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以带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