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所):
广西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中医学院、桂林工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海南省(2所):
海南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重庆市(11所):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语学院、重庆三峡学院、重庆交通学院、重庆邮电学院、重庆工学院
四川省(17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音乐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体育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学院、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四川理工学院、西华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云南省(5所):
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学院、云南师范大学
贵州省(5所):
贵州大学、贵州工业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阳中医学院、贵阳医学院
陕西省(28所):
*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美术学院、西北大学、延安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体育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学院、西安石油大学、西安工程科技学院、西安工业大学、西安财经学院、西安邮电学院、陕西中医学院、陕西理工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西安统计学院、西北轻工业学院、西北纺织工学院
甘肃省(9所):
*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商学院、兰州医学院
宁夏(2所):
宁夏大学、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新疆(6所):
新疆大学、新疆石油学院、塔里木农垦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
注: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附件2:
深圳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就业须知
深圳市内院校和深圳生源的全日制计划内毕业生,在毕业派遣时须到市人事局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程序
深圳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经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直接到深圳市人事局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